“真没想到因为出国没报告这样的‘小事’,提拔副厅就黄了”,辽宁省直机关的干部感慨。原来,辽宁拟提拔一批厅级干部,数位干部就因离婚未报、私自出国等“小事”,在考察阶段被拿掉。(据《人民日报》)
当前,在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新形势下,干部的选拔任用越来越严格。但是,仍有少数“带病”者仍侥幸“闯关”,成为“漏网之鱼”,这既是“带病”干部问题隐蔽性强,让他们得以隐身遁形,也是考核程序执行不严、方法陈旧所致,倒查问责没有深入,让“带病”干部边腐边升。防治干部“带病提拔”,就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把“体检”关。
严格任前考察。任前考察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基础性工作。要杜绝考察考核中“突击式”“验证式”做法,通过询问、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注重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全面分析评价干部,查清拟任干部有没有“病灶”、毛病。对考察中反映的问题,在查清查实前要暂缓任用程序,切实防止“带病提拔”的出现。
严格凡提必核。要严格干部选任环节的审核管理,把个人报告事项作为干部是否对党忠诚、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依据,切实运用到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中。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不清楚或涉嫌档案材料造假的,在核准前一律叫停考察和选任程序;对核查出来纪律或作风存在问题的,德行考核不过关的,要一律实行“一票否决”,为选任干部戴上“紧箍咒”;加大对干部推荐、考察考核、档案审核等环节监督管理,推进信息公开,让干部选拔在阳光下进行,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严格责任倒查。要在责任倒查上下真功夫,严格组织程序、守住组织纪律,防止“带病”干部涉险过关。要加大“带病提拔”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追究,既要严肃查处当事人,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要以“责任倒查”机制的落实,让“荐贤者”“知任者”增强“危机”和“风险”意识,杜绝不负责任荐人、选人、用人的出现。对出现“带病提拔”的现象,要一查到底,绝不容忍,绝不姑息,从机制上去除“带病”提拔的隐患,真正使责任追究成为防止带病提拔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