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领导小组的通知》(信文[2012]89号)精神,经市委同意,采取公开选拔、公开遴选的办法选任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一、选拔、遴选职位
1.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职位4个:
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1名;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组组长(副处级)3名;
2.公开遴选副科级以下职位8个:
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副科级以下)8名。
二、报考资格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外,还要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
(一)报考副处级职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市直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垂直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外);
5.现任副处级职务或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正科级满三年(2009年12月31日以前任正科级职务);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二)报考副科级以下职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市直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垂直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外);
5.副科级(含)以下干部;
6.近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行政拘留的。
三、选拔、遴选程序
公开选拔、公开遴选工作于2012年11月19日开始,分6个步骤:
1.发布公告(2012年11月19日-23日)。通过信阳党建网向市直单位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2012年23日-26日)。凡符合上述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验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两份,报名登记表两份(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地点在市公选办公室(地址:行政中心1号楼1219房间,电话:6365760,6365761)。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公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公选资格。市公选办对全部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者发放笔试准考证。11月30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笔试(2012年12月1日)。满分100分。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所报考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命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4.面试(2012年12月8日)。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拟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考察(2012年12月中旬)。满分100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分排序,分别按拟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评价量化计分。
考察结束,由公选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量化分值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录用人选建议。
6.研究决定任用。拟任职人选经市委、市纪委研究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没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由市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干部任用程序进行复议,取消其任职资格,从备选人员依次确定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共信阳市纪委
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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