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党员好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4〕22号)文件精神,通过逐级推荐、严格审核等程序,拟推荐李艳等3名同志为全省“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党员好干部”预备人选,现予以公示。
	  李艳,女,196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羊山新区信访办主任。
	  朱明娥,女,195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平桥区陆庙村党总支书记。
	  姜辉,男,196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息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东岳人民法庭庭长。
	  公示时间从5月30日至6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举报电话:6366703
	  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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