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念带领部队在大别山区抗日期间,经常驻扎在孝感县的黄家冲。一天,一头野猪跑下来,战士们欣喜若狂,心想有加餐的了,举起枪就打,野猪就地毙命。
战士们抬起野猪就要走,这时跑来一个猎人,说野猪是他打死的,战士们不服气,双方争论不休,最后汇报到李先念那里,李先念决定到现场断案。
李先念先问猎人:“老乡,你说这野猪是你打死的,你有什么根据吗?”猎人说:“我打中了这头野猪,但没一枪打死,我追了几里路一直追到这里,你们战士怎么说是他们打死的?就算是你们战士开了枪,打中了,也是补了一枪。我打中在前,你们打中在后。即使你们没开枪,这头野猪也跑不了很远,只是早点死晚点死的问题。”李先念一听,觉得老乡讲得有道理,就说:“那就验验枪伤吧。”李先念一看,有好几个小枪眼,是猎枪用散子弹打的,也有大枪眼,那是战士的枪打的。于是用商量的口气说:“这野猪确实是你先打中的,我们的战士是后打中的。但你打的不在要害处,我们战士打的是致命的地方。这功劳嘛,双方都有。我们战士好久没见荤了,不如这样,二一添作五,野猪肉我们对半分,你看咋样?”
猎人听了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主动提出让部队多分一点,李先念坚持双方各分一半,皆大欢喜。此后,猎人逢人就夸:“共产党的军官讲道理,共产党的部队不欺负老百姓!”
李先念断案一时在大别山区被传为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