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人:董必武
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人之一,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
收信人:董必武的堂侄董良埙
时 间:1949年7月17日
这是董必武1949年7月17日写给堂侄董良埙的一封信。信中提到的董献之是董必武的堂弟,董良润是董必武的侄女,董良焱、董良篪是董必武的堂侄。董必武写这封信时为华北人民政府主席,信的最后提到的李主席指的是李先念,当时任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席。信的开头,他针对亲友们提出的生活艰难的情况,教育他们“为把生活艰难看成一个较普遍的现象,而不是我家独有或特有的现象”,共产党人就是用革命的方法来解决这类问题的,这是因势利导、对家人进行革命理想和价值观的教育。
1950年4月,董必武和女儿良翚、幼子良翮在北京
董必武劝告堂侄董良焱要安心在乡村办学、不要想到武汉行政界工作一事,由点及面,批评了社会上存在的鄙视劳动、不劳而获的陈腐观念,教育侄子“应该以劳动生活为光荣,不劳动不得食”。在亲友眼里,董必武已经当了大官,肯定是享福了。董必武告诉他们:“从革命队伍里面来工作的一般还是供给制”,并不是亲友想象中的“享福”。为了让亲人明白“应该以劳动生活为光荣”的道理,1949年9月13日董必武在给董良埙的另一封信中再次强调:“目前在社会上有正当职业的人,应当安心从事于其原有的职业。没有职业的人,应从劳动方面去找职业。劳少酬多的现象,是要逐渐革掉的。寄生生活更不能延长下去,那是不待言的。”作为一名党的高级领导人,董必武始终谆谆教诲和严格要求家乡亲人,要“以劳动生活为光荣”。这一点在今天看来,仍有重要的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