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13年前,25岁的年轻警官屠海力交出了自己的答卷。
初春的乌鲁木齐,寒意尚存。无论风雪几何,城市南郊烈士陵园内的苍松翠柏始终挺立,屠海力安眠于此。
2006年11月,24岁的屠海力如愿考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公安局。2007年2月13日,屠海力正式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进入猛进派出所工作。
看着侄子穿上警服,小姑心疼地提醒他,“干了警察这一行,任何时候都要注意个人安全。”“那咋行?情况紧急了,当警察的就得冲,要不然要警察干啥?”屠海力回答。
朴实、谦和、孝顺、富有爱心……这是人们对屠海力的一致评价。
2007年7月13日18时,猛进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十二三岁的少年在猛进干渠边玩耍时,不慎落入水中,被激流冲走,随时会有生命危险。1名民警和3名协警员迅速前往营救。
此时,正在办公室电脑前录入资料的屠海力听说后立马跑出去也要求同往。同事说:“你两个月没回家了,所里不是安排你回家吗?你不要去了。”
屠海力跳上车,“多个人,多一份力,走吧!”
到达干渠边,大家发现了从上游漂下来的孩子。屠海力一边向下游跑,一边脱去衣服。眼见他准备下水救人,同事着急喊道:“水太急,危险!”
“来不及了,这孩子还有救!”说罢,屠海力纵身一跃,跳进了湍急的渠水中。他抓住落水少年的腰,挣扎着把孩子推向岸边,无奈水流湍急,几次都没有成功。最终,冰凉的渠水无情地吞没了他和少年。从警仅仅5个月,他纵身一跃,为人间定格了一个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高大身影。
公安部追授他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共青团中央追授他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兵团党委追认其为中共党员,兵团公安局党委为他追记个人一等功,自治区人民政府追授他革命烈士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