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角度对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将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共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所在。在宪法中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是历史的选择、现实的需要、未来的保证,是如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力量源泉。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从中国国情出发,不断探索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推进领导体制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内在需要。
作为国家根本法,宪法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起着重要指导和引领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必将更好发挥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发展的红利。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直面新问题、破解新矛盾,这些都离不开宪法提供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修改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未来。
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一系列法治建设最新成果写入宪法,打造新时代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法律指南,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