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产业集聚区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注工业、学习工业、研究工业、支持工业”的要求,为推进产业集聚区人才优先开发,形成人才引领产业、产业集聚人才的良好局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进一步加强产业集聚区人才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方针和总体目标
1、指导方针。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努力提升人才工作水平,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产业人才队伍,以人才链支撑产业链,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总体目标。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大产业集聚区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开发力度,在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集聚和培养一批创新型科技人才、创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把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智力汇聚、活力迸发、资本增值的人才强区。
二、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3、完善领导体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成立产业集聚区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把人才工作纳入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总体布局,优先保证人才投入,优先创新人才制度,优先创建人才环境。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抓“第一生产力”,经常思考和谋划人才工作,经常检查和督促人才工作,真正把人才优先发展紧紧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4、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各产业集聚区要根据产业发展目标,结合本指导意见,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实施意见,形成各具特色的全市产业集聚区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把工作任务指标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督促检查和落实评估,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产业集聚区人才工作实现“四有”:有领导机构、有2-3名工作人员、有工作网站、有人才政策。
5、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设立人才专项资金,总量不低于上年度一般预算收入的0.5%。根据产业集聚区的管理权限,在产业集聚区设立由同级财政、产业集聚区、企业三方共同出资的人才专项帐户,用于对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补贴、企业更新非生产性的试验设备补贴、人才和人力资源培训补贴。具体出资比例,可区分引进人才对产业、企业的贡献,三方按照2:3:5或3:3:4的比例出资,存入人才专户后统一支付。
三、优化人才引进工作
6、创新人才引入政策。各产业集聚区在税收返还、土地、信贷、行政服务等方面完善优惠政策,形成更加开放的人才引入、流动配置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引进一批创新人才、创业人才、企业营销和品牌策划人才以及资本运作、项目管理人才等。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把地方政府返还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30%用于人才引进、培育培训。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省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按照管理权限,市(或县)财政按国家和省下拨经费的10%比例给予配套用于引才育才借智。
7、实施人才两项补贴。对引进《信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分类目录》中的人才给予生活和科研补贴,其中国内外顶尖人才每月补贴1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每月补贴6000元;省级领军人才每月补贴3000元;市级领军人才每月补贴2000元;高级人才每月补贴1000元。人才在我市定居且服务满5年后,对前述人才给予安家补助费,依次为80万、50万、30万、10万、5万元。所需资金,由人才资金专项帐户支付。同时,产业集聚区可集中建设人才周转房或人才公寓,按照“人进房住、人走房收”的原则安排使用。
8、刚柔并济引进人才。组织企业参加各高校的校园招聘和省内外各类人才招聘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为载体,每年组织专场招聘会;开通网上人才市场,帮助企业网上引才。鼓励企业通过兼职咨询、培训讲学、科研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智力。
9、积极引进人才服务公司。支持产业比较集中的集聚区用招商引资的办法,引进人才服务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的人才和人力资源服务。
四、培育急需紧缺人才
10、培育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育工程”、“新兴产业人才集聚工程”、“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在电子信息、现代家居、商贸物流、装备制造、新型建材、服装服饰、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领域和新兴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计划,组织民营企业管理人才参加“银河培训工程”,鼓励到国外参加培训学习、到发达地区锻炼等,培育造就一批具有战略思维能力、现代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
11、培育技能型人才。坚持“六路并进”,即,人社、教育、民政、农业、扶贫、残联等六部门共同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完善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示范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示范园、技工院校改革试验区、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企业开展“订单式”的岗前培训和“菜单式”的岗位培训,每人按政策给予补贴。突出实际能力培养,推行学历和职业资格“双证书”制度。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每培养一名技师、高级技师,给予培养单位2000元、3000元一次性补贴;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等方面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相应培训合格证书的高级技师,给予培养单位每名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五、创建人才集聚平台
12、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市筛选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作为高新技术后备企业进行重点扶持,给予1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鼓励企业争创省级及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业,对通过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鼓励企业申报科技进步奖,提高市级奖励标准,对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企业或个人给予20万元奖励。建立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库,每年实施1-2项,每项支持项目资金60万元。
13、搭建科研平台。发挥科技项目经费的导向、杠杆作用,支持产业集聚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科研合作,组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对省级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对省级院士工作站,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通过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给予60万元资金支持。对省级及以上科技园区,给予2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14、组织协同创新。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以高新园区、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加强政、产、学、研等科技创新相关方的合作,依照股份制形式,建成电子信息、新型建材创新联盟等一批对支柱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区域技术联盟、创新联盟和标准联盟,形成融科研、服务、人才输送、投资于一体的产业链关系。对牵头组建省级以上协同创新联盟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科技项目资金支持。
六、做好人才激励保障
15、经济激励。支持企业通过实施股权、期权、分红,以及年薪、项目工资等方式,调动人才创新积极性。鼓励人才以专利、技术、信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引进人才申报养老保险时,原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5年内在境内取得的住房和科研补贴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并设专项资金用于对科技成果创新人才奖励。对在信工作期间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奖项的,从市或县区人才专项资金中给予国家或省(部)同等额度的资金奖励。各类人才获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
16、发展激励。组织企业人才到高校学习培训、到行业领军企业深造等,结合专项短训、学术交流等方式,促使他们知识常新、成果常有。对入选省“百人计划”的人才给予120万元一次性资助,同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人才再享受国家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荣获中原学者、专有知识产权等高端创新人才及团队,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省、市创新型企业家,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主持研制和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承担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7、精神激励。建立市级“智库”,吸收优秀人才参与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创新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等,发挥他们的智囊作用。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培养推荐政治素质好、有突出贡献的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让优秀的人才在社会上有荣誉、政治上有地位。建立市级荣誉制度,每两年表彰奖励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建立拔尖人才绿色通道,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随时进入市级拔尖人才队伍。建立人才联谊会,依托行业协会和集群商会开展各种活动,营造诚信、协作、创新、人本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区文化。
七、持续优化人才环境
18、提供社会化服务。建立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统计、分析、预测工作机制,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加快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人才在企业注册、出入境签证、人事代理、社会保险承接、职称评审、科研立项、成果鉴定等方面提供全程代办服务。组建专家服务团,深入企业和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搞好服务。在产业集聚区建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组织,自主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发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信息咨询、业务论证、报关报检等,让人才专心工作。
19、营造优良社会环境。宣传全市创新战略目标和愿景,弘扬具有时代特征、信阳特色的创新创业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相互信任、彼此尊重、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社会人文环境。建立市、县区和产业集聚区领导联系企业人才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大医疗卫生、教育的投入,完善购物、餐饮、娱乐、文化等服务设施,把产业集聚区打造成产业城市社区融合、工作生活学习一体、宜居宜业宜学、创新创业创造卓越的新一代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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