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纪律,责任重于泰山。2016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要陆续换届,要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的有效途径。为切实做好换届风气巡回督查工作,应注意抓好“三个结合”。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在召开各级责任主体参加的见面会、座谈会,听取有关负责人作情况汇报,集中宣讲换届纪律、提出工作要求的同时,还应积极进行分散座谈,并分别深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与各级、尤其是一线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面对面交流,及时准确了解掌握第一手情况。
    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在明确要求被巡查地区做好工作对接,按照要求准备好情况汇报、会议记录、工作方案、教育和宣传报道材料,及受理的来电、来信、来访举报台账等资料,以便查阅的同时,还应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主动深入各地,实地查看、暗访有关公告张贴情况、换届纪律宣传情况、举报渠道畅通情况等,并深入群众,切实摸透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在做好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规定动作的同时,还应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如就换届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专门讲解答疑,如切实发挥巡回督察组优势积极协调解决个别地方缺乏换届工作经费等实际问题,如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妥善处理好换届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发展”等。
    换届工作事关党心、民心,其严肃性、重要性不容丝毫懈怠,换届风气巡回督查工作应时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严格措施,强化刚性执行,坚决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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