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要求,紧盯“五个聚焦”,着力在保持乡镇正职稳定、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强化第一书记管理服务、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升基层党员干部能力上持续发力,以高质量党建保障高质量脱贫攻坚。
一是夯实正职责任,保持队伍稳定。坚决落实中组部“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的刚性要求,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制定了乡镇党政正职脱贫攻坚责任考评办法,进一步夯实“一把手”脱贫攻坚的“五大责任”。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扶贫工作的乡科级干部及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分别建立精准扶贫专项实绩档案,把精准扶贫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脱贫攻坚任务在年度目标考评中的权重提高到70%。
二是整顿软弱涣散,建强战斗堡垒。每年倒排10%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一步明确了整治“村霸”等多项整顿工作责任和任务,确定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19个非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作为整顿对象,建立了整顿工作台账。采取县处级领导联系督导、整顿工作队驻村督办、组织部干部联络指导、县直单位定点帮扶、乡镇党委定人定责、第一书记职责加强的办法强力整顿。全面深化“严乡强村育新”计划“六个强化提升”,从机构设置、配套设施、制度建设、组织生活、能力素质和服务保障等方面全面规范,创新构建了“1+1+1”模式的“一片一线一圈”基层党建示范体系,在乡镇(村)实现党群服务中心(站)、党建办公室、党员之家、党务公开栏“四个全覆盖”,全县村级党组织有人、有钱、有场所、有能力办事。
三是强化正向激励,打造精锐尖兵。制定了《关于激励广大干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1233”激励措施,即每年推选10%的优秀驻村第一书记、20%的乡镇分管领导和30%的贫困村优秀村干部给予表彰激励。2017年以来,先后有23名优秀驻村第一书记、乡镇分管扶贫工作领导、驻村工作队长被提拔重用,28个脱贫攻坚先进村集体受到表彰和奖励,全体村干部上浮30%的工作报酬。凝聚“四支队伍”合力,发挥村级脱贫责任组长“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压实268名村级脱贫责任组长直接责任人责任,逐步推行村级脱贫责任组长对村级脱贫的全权负责制。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长“助推器”作用,重点就驻村不住村、不在村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按照要求调整充实了驻村工作力量,与县委农办联合,向8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9个党组织软弱涣散村、18个贫困户大于50户的非贫困村全部派驻了驻村工作队,共121个驻村工作队345人,并完善了日常监管台账。发挥驻村第一书记“排头兵”作用,按照严管厚爱的要求,全面督促落实105名第一书记有关待遇,进行全员轮训,全员体检,全员保险,激励第一书记履职尽责。发挥帮扶责任人“知心人”作用,开展“万名干部二五大走访”活动,对优秀帮扶责任人同样纳入推先表优范围,激励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知心、交心与贴心,帮助贫困户明政策、谋思路、早脱贫。
四是创新党建模式,壮大集体经济。创新了全产业链建党组织“232”模式,在撤销18个空壳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基础上,把新成立的41个产业链党组织和保留重组的46个非公党组织按照“十大产业链”串成线,实现973名从业党员管理全覆盖。以产业链党组织为引领,建立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引导群众以土地经营权流转“获租金”,扶贫资金入股企业“变股金”,就地打工“挣薪金”,产权入股合作社“分现金”,已有1.1万贫困户每年稳固获得股金、经营和劳务收入近8000万元。积极落实14个贫困村的省定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根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县里安排非贫困村每村20万元、贫困村每村在原来40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万元,共4500万元,用于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采取打捆投入国有投资公司固定分红的模式,确保资金安全,收入稳定,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全县村级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从险到稳全覆盖,第一年8%的收益共360万元已经分别兑现到村。
五是提升能力素质,凝聚攻坚合力。加强贫困村“三支队伍”建设,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新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52名(其中贫困村党支部书记12名),新当选村(居)委主任63名(其中贫困村村委会主任17名),书记主任“一肩挑”90名,占比31%,为贫困村选好“领头雁”配强“当家人”。实施科技特派员“百人行动计划”,在全县挑选100名各类人才担任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进行驻村帮扶。对29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05名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全员轮训。举办了党员示范培训班1期,产业链党组织书记培训班2期,县直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对所有扶贫干部进行了数轮培训。先后培训花木种植户109名、农村电子商务人才300名、农村旅游人才100名、贫困村村医30名、贫困村党员群众千余名。持续开展机关党建“六个集中规范”活动,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102支,先锋示范岗275个,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当先锋,服务发展作奉献,以作风攻坚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夯实正职责任,保持队伍稳定。坚决落实中组部“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的刚性要求,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制定了乡镇党政正职脱贫攻坚责任考评办法,进一步夯实“一把手”脱贫攻坚的“五大责任”。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扶贫工作的乡科级干部及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分别建立精准扶贫专项实绩档案,把精准扶贫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脱贫攻坚任务在年度目标考评中的权重提高到70%。
二是整顿软弱涣散,建强战斗堡垒。每年倒排10%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一步明确了整治“村霸”等多项整顿工作责任和任务,确定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19个非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作为整顿对象,建立了整顿工作台账。采取县处级领导联系督导、整顿工作队驻村督办、组织部干部联络指导、县直单位定点帮扶、乡镇党委定人定责、第一书记职责加强的办法强力整顿。全面深化“严乡强村育新”计划“六个强化提升”,从机构设置、配套设施、制度建设、组织生活、能力素质和服务保障等方面全面规范,创新构建了“1+1+1”模式的“一片一线一圈”基层党建示范体系,在乡镇(村)实现党群服务中心(站)、党建办公室、党员之家、党务公开栏“四个全覆盖”,全县村级党组织有人、有钱、有场所、有能力办事。
三是强化正向激励,打造精锐尖兵。制定了《关于激励广大干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1233”激励措施,即每年推选10%的优秀驻村第一书记、20%的乡镇分管领导和30%的贫困村优秀村干部给予表彰激励。2017年以来,先后有23名优秀驻村第一书记、乡镇分管扶贫工作领导、驻村工作队长被提拔重用,28个脱贫攻坚先进村集体受到表彰和奖励,全体村干部上浮30%的工作报酬。凝聚“四支队伍”合力,发挥村级脱贫责任组长“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压实268名村级脱贫责任组长直接责任人责任,逐步推行村级脱贫责任组长对村级脱贫的全权负责制。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长“助推器”作用,重点就驻村不住村、不在村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按照要求调整充实了驻村工作力量,与县委农办联合,向8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9个党组织软弱涣散村、18个贫困户大于50户的非贫困村全部派驻了驻村工作队,共121个驻村工作队345人,并完善了日常监管台账。发挥驻村第一书记“排头兵”作用,按照严管厚爱的要求,全面督促落实105名第一书记有关待遇,进行全员轮训,全员体检,全员保险,激励第一书记履职尽责。发挥帮扶责任人“知心人”作用,开展“万名干部二五大走访”活动,对优秀帮扶责任人同样纳入推先表优范围,激励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知心、交心与贴心,帮助贫困户明政策、谋思路、早脱贫。
四是创新党建模式,壮大集体经济。创新了全产业链建党组织“232”模式,在撤销18个空壳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基础上,把新成立的41个产业链党组织和保留重组的46个非公党组织按照“十大产业链”串成线,实现973名从业党员管理全覆盖。以产业链党组织为引领,建立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引导群众以土地经营权流转“获租金”,扶贫资金入股企业“变股金”,就地打工“挣薪金”,产权入股合作社“分现金”,已有1.1万贫困户每年稳固获得股金、经营和劳务收入近8000万元。积极落实14个贫困村的省定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根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县里安排非贫困村每村20万元、贫困村每村在原来40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万元,共4500万元,用于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采取打捆投入国有投资公司固定分红的模式,确保资金安全,收入稳定,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全县村级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从险到稳全覆盖,第一年8%的收益共360万元已经分别兑现到村。
五是提升能力素质,凝聚攻坚合力。加强贫困村“三支队伍”建设,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新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52名(其中贫困村党支部书记12名),新当选村(居)委主任63名(其中贫困村村委会主任17名),书记主任“一肩挑”90名,占比31%,为贫困村选好“领头雁”配强“当家人”。实施科技特派员“百人行动计划”,在全县挑选100名各类人才担任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进行驻村帮扶。对29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05名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全员轮训。举办了党员示范培训班1期,产业链党组织书记培训班2期,县直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对所有扶贫干部进行了数轮培训。先后培训花木种植户109名、农村电子商务人才300名、农村旅游人才100名、贫困村村医30名、贫困村党员群众千余名。持续开展机关党建“六个集中规范”活动,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102支,先锋示范岗275个,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当先锋,服务发展作奉献,以作风攻坚助推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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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子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