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及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科学组织、统筹安排,关心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工作、生活和身体状况,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全县上下,正积极落实好八条意见。
一是责任组成员要发挥协调作用。要合理安排第一书记工作任务,责任组成员和驻村帮扶人员要协助第一书记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乡镇和选派单位做好人员保障工作。对于部分贫困户较多、工作量较大的村,乡镇和选派单位要抽调部分同志集中一段时间,协助第一书记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督导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各部门督导检查工作,除县委县政府成立的专门督导组和扶贫办等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督导检查外,未经批准,其它部门不能随意成立督导暗访组;严禁夜晚开展督查工作,让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身脱贫攻坚工作。
四是选派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选派单位要在生活中给予第一书记照顾,改善驻村生活条件,配置空调、电视、洗浴等生活设施。
五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包乡的县处级领导和派出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到派驻村,围绕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生活情况及困难,开展谈心谈话,体现关心关爱。
六是建立关爱机制。对家庭生活有困难的第一书记,要给予必要的帮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七是完善保障措施。近期,县选派办为省、市、县派第一书记安排一次全面体检,及时掌握第一书记的身体状况,确保患病的第一书记及时得到治疗。
八是落实经费保障。把驻村第一书记的生活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相关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县财政每年按1万元的标准安排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