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一年,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深化之年。根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特制定2017年工作要点。
一、目标任务
(一)年度任务。完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体系,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深化扶贫开发改革,在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转移就业扶贫、教育卫生扶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扶贫责任落实、扶贫资金监管、两项制度衔接、社会力量参与、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化解因病致贫返贫、保障安全住房、帮助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等方面进行新探索。对14572名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55个贫困村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光山县、新县、潢川县3个贫困县脱贫摘帽。
二、落实精准扶贫重点举措
(二)完善建档立卡工作。按照《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科学规范组织2016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及时修订、逐步完善、精准管理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实现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加强行业部门对建档立卡数据的互联互通,强化信息支撑和共享,为科学决策、开展考核提供基础服务。
(三)完善驻村帮扶工作。健全完善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管理服务,强化考核评估,实施奖惩激励,规范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克服形式主义问题,确保驻村干部切实发挥作用。开展分级培训,优化培训课程,提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分解落实减贫任务。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2016年减贫进展,完善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制定2017年年度减贫计划。把脱贫攻坚作为政治任务,加强指导、传导压力、督促落实,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减贫责任书,及时跟踪任务完成,确保实现目标。
(五)扎实推进转移就业扶贫。澄清转移就业脱贫人员底数,创新技能培训,优先解决贫困人口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加强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重点实施“短平快”的培训项目。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搭建人岗对接平台,通过劳务协作对外输出一批、产业发展就地吸纳一批、鼓励居家灵活就业一批、扶持自主创业带动一批、开发公益岗位安置一批,扶持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加强市内外扶贫劳务协作,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扶贫车间。
(六)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推进实施产业扶贫示范工程,指导督促各县(区)落实产业精准扶贫规划,打造特色扶贫产业基地,创新产业扶持脱贫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强化产业扶贫政策支撑,抓紧落实资金整合、金融扶持、保险服务等政策举措。引进带贫能力强、品牌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脱贫。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旅游规划扶贫公益、乡村旅游后备箱和旅游电商推进等专项行动。实施电商扶贫工程,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和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建设村级电商扶贫站点。积极申报争取第三批光伏扶贫重点项目,加强光伏扶贫资金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光伏扶贫收益分配,落实光伏扶贫电站接网方案,确保接网工程与光伏扶贫项目同期投运。推进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
(七)扎实推进社会保障扶贫。研究出台《信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动兜底扶贫工作。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兜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障、住房保障、保险救助工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兜底保障。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信息、考核”六个方面的衔接,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探索建立适应农村老龄化形势的养老服务方式。
(八)扎实推进特殊救助扶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孤儿和残疾人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慈善救助工作力度,帮助因病、因学、因灾、因残等致贫或返贫的贫困户渡过难关。加快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推进低保政策与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制度衔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制定实施全市农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救助供养办法。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落实到位。扶持特殊贫困群体,将农村贫困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和因病致贫返贫家庭作为救助的重点,分类施策,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资产收益扶贫、健康扶贫、低保兜底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九)扎实推进教育扶贫。落实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对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按规定标准给予资助,解决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问题。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得到完善、生活待遇得到提高、职业能力得到提升。办好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利用职业学校资源优势,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设“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稳步提升贫困人口教育脱贫能力。
(十)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开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数据库,全面核实健康扶贫数据库中患病人员所患疾病确诊信息、疾病治疗信息和帮扶效果信息,对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贫困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对已经核准的因病致贫返贫贫困户和贫困患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健康管理一批、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综合保障一批。实施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逐步取消贫困人口住院预付金,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医疗救助通过同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结算。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全面落实医生团队蹲点帮扶和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提升帮扶成效。争取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实施“369”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在年度指标范围内对贫困县不设限额,按需保障。
(十一)扎实推进生态扶贫。加大对贫困乡村的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争取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防火员等生态保护人员。优先为贫困乡村的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提供贷款,申报林业扶持项目。在林业重点项目实施上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通过降低项目进入门槛、减少配套实施要求,加强贫困户合作实施项目。重点支持油茶、花卉苗木、核桃、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休闲康养、林产加工业等特色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户增收。
(十二)扎实推进科技扶贫。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围绕贫困县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需求,做好“三区”科技人才的征集、选派工作,通过“科技园区+贫困村+贫困户”的方式,提高农民技能素质,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举办“三区”科技人才培训班,培养本土科技服务人员和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人员,为精准扶贫提供智力支持。推动“千名科技特派员联村帮扶行动”,开展送科技下乡服务活动,为帮扶村提供科技服务。
(十三)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组织编报并审核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及时下达2017年搬迁任务,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贴息贷款等各类资金。严格执行政策,精准核定搬迁对象,合理选择安置方式和安置区(点),严守建房标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调度,组织开展安置区(点)定点监测工作,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强化部门配合,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完善水、电、路、气、网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配套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做好安置用地、土地调整、户籍迁转、子女入学、税费优惠、小额贷款、企业用工、劳务培训等工作。注重做好搬迁后持续发展,支持搬迁群众发展特色种养业,加强培训,提高搬迁群众就业能力,确保搬迁户就业有渠道、收入有提高,逐步融入当地社会。
(十四)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完成全市5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把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提高户均补助标准;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功能,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落实公示制度,推进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公开。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扶贫
(十五)加大对革命老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争取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优先纳入“十三五”专项规划和2017年度计划,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增强带动脱贫的能力。
(十六)加大交通运输扶贫力度。计划投资65.96亿元,建设一批农村公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等交通运输项目;加快贫困农村通村公路和通组硬化路建设步伐,对山区20户、平原区5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
(十七)加大水利扶贫力度。实施防洪减灾工程,积极争取引淮供水灌溉工程项目,加快推进一批大型水库、骨干河道治理、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等项目建设。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加快建设一批大中型灌溉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开展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继续推进贫困地区水资源调配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开展贫困户、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负责人水产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水产科技扶贫,在贫困县开展水产技术示范与推广,促进贫困县、贫困村水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
(十八)加大电网扶贫力度。按照“两提前、两确保”要求全面推进2017年电网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计划投入13.08亿元。加大贫困村生产生活用电建设力度,加快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布点,完善中低压网架结构,服务城镇转移就业脱贫。大力实施“村村通动力电”工程,服务特色优势产业脱贫。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电网建设,服务易地搬迁脱贫。加快实施农田机井通电,服务高标准粮田建设。
(十九)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围绕贫困村产业发展,编制贫困村提升工程实施规划,培育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合作经济,形成可持续脱贫机制。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重视吸引贫困村本土人才回流,着力建设“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四、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二十)加强定点扶贫。各级定点扶贫单位要认真落实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好定点扶贫年度计划。完善定点扶贫牵头部门工作机制,总结交流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定点扶贫工作重心下沉,实现精准帮扶。
(二十一)发挥驻信部队、武警部队优势和作用。充分利用部队人才、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源和动员优势,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工作。
(二十二)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优势和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组织民营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农户增收,实现“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
(二十三)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组织动员国有企业积极承担包村帮扶等扶贫任务。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落实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相关支持政策。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行动计划和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扶贫开发协会和扶贫基金会作用。
五、强化脱贫攻坚政策支持
(二十四)强化财政政策支持。持续加大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财政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扎实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确保按政策规定足额整合;围绕年度脱贫目标,强化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持续加大财政监督和审计力度,查处扶贫开发违纪违规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对扶贫项目重点挂牌督办。完善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履行市级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十五)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全市贷款投放实现较快增长,金融机构对全市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支持力度明显增强,力争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水平。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支持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加强后备企业筛选培育工作,抢抓证监会政策机遇,贯彻落实企业上市挂牌审批事项“绿色通道”和“联审联批”制度。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推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创新创业担保贷款产品。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与保险公司开展合作,探索“银行+贫困户+新型经济主体+担保+保险”五位一体金融扶贫模式。继续推动市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和县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的组建工作,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三农”及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形成致富辐射带动效应。
(二十六)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加大对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地区新增建设用地支持,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向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县(区)进行倾斜,专项分配给贫困县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通过开展增减挂钩,灵活运用增减挂钩土地政策开展土地整理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允许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国定贫困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县,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有偿流转使用,所得收益用于扶贫开发,为扶贫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补助资金时,向贫困地区倾斜。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七)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市级领导干部和市直单位联系贫困县工作,指导帮助贫困县打好脱贫攻坚战。有关部门围绕减贫目标,按照信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主要改革任务,结合自身职责,落实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进度,实化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确保稳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县(区)间交叉互查,组织开展脱贫工作成效年度考核,发现解决问题,倒逼责任落实。
(二十八)总结推广经验。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准扶贫的实践和成效,宣传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艰苦奋战、各级扶贫主体组织推动、社会各界真心帮扶、扶贫机制方式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推广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五个一批”工程典型范例。建立扶贫脱贫先进典型案例数据库。
(二十九)抓好扶贫宣传。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宣传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策划实施“扶贫日”系列活动,在全社会加快形成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脱贫攻坚氛围。引导群众转变思想,树立自力更生、光荣脱贫理念。建立完善脱贫激励机制,激发贫困群众艰苦奋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三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与脱贫攻坚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充实配强脱贫攻坚工作力量。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压实各级责任,在脱贫攻坚中锤炼选拔干部。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加强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提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
(三十一)坚持廉洁扶贫。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各个方面。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确保廉洁扶贫、阳光扶贫。深化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正面引导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打造清正廉洁的扶贫干部队伍。
(三十二)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奖惩机制。认真落实《信阳市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信阳市脱贫攻坚督查考评工作方案》,严格督查考核问责,采取日常督查、年度核查、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切实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注重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定期通报专项考核结果,把脱贫攻坚督查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开展脱贫攻坚奖表彰活动,激励先进。切实抓好贫困退出工作,严格规范程序,按照省、市“村评议、乡审核、县审定、市审查”等退出程序要求,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确保全市贫困村有序退出。克服形式主义等问题,加强贫困识别,防止数字入贫、数字脱贫。严格贫困退出,既要克服“急躁症”,也要防治“拖延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