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光山县立足实际,通过科学设置考核目标,合理
确定考核方式,完善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完善了村干部目标管理及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考核方式科学化。该县改变过去由乡镇(街、区)考核组成员凭印象、凭感官来评定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等次的方式,出台了《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办法》,对村“两委”干部绩效工作实行量化打分、定量排位、综合评定和分类定档。同时,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科学设置在村、乡镇两级党员干部大会上“双述双评”、组织村民代表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民主评议打分、征求涉及“一票否决”单位意见等程序,全面考量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的实绩,使考核方式更科学、合理和规范。
考核指标具体化。把村级班子的考核分为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工作、稳定工作、社会事业工作等四个方面,制定具体考评细则,实行百分制,并将量化分值细分为16个小项。对村“两委”干部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同时,合理设置加减分因子,对获得相应奖励的予以加分,对未完成相关目标的项目进行减分,并综合年度考核得分情况,由各乡镇(街、区)按照行政村总数的30%、60%和10%的比例分类定级,将村党支部分为一、二、三类;将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明确不得超过20%,对不称职等次不限指标,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
考核结果实用化。该县将考核结果与村级班子评优评先和村干部经济待遇、选拔任用挂钩。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村干部,全额发放绩效工资,颁发突出贡献奖;对所在村实现晋级、重点工作或单项工作比较突出的村干部,发放明显进步奖;对落后三类村,第一年对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第二年对村党支部实行重点管理,第三年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免职处理。同时,结合实施“领头雁”工程,大力开展“十佳村支部书记”评选,在村干部中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了村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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