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7月2日,中共信阳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信发〔2012〕11号)。
《意见》指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作为党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领导机构,是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指挥部、参谋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群众的窗口。机关党的建设直接影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实施,直接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意义重大,任务紧迫。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各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必须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机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机关党的建设实实在在的成效服务魅力信阳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走前头、做表率、当先行”为目标,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抓好“创先争优”这个载体和“思想作风建设”这个突破口,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把服务中心和建设队伍的任务落到实处,把协助和监督的作用发挥到位,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魅力信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意见》强调,要规范各级机关工委主要职责任务,发挥其对所属机关党组织的工作领导职能。各级党委要对党的机关工委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充分发挥机关工委在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要采取有力措施,配齐配强机关工委领导班子,解决机关工委在人员编制和干部交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机关工委和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列入行政经费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逐步增加,保证机关党的活动正常开展。要建立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机关党建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和项目化管理,把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机关工委参加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以检查和掌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意见》下发后,信阳市委市直工委认真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带头进行了学习,并根据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信阳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市直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各县区机关工委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市委《意见》,查找本单位在机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以学习贯彻市委《意见》的实际成效,推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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