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各督导组,市各人民团体、各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

 现将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创组发〔2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按照中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在今年9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并在9月30日前,将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有关情况和文字材料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信阳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2年7月6日         

 

中共河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豫创组发〔2012〕6号

关于转发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央驻豫单位党委、各省管企业和高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各人民团体、各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

现将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创先发〔2012〕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意见》和全国创先争优理论研讨会精神,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坚持一抓到底,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二、要认真总结实践规律,立足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具体实践,着眼于更好地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充分运用理论研讨成果,把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提升为制度规范,使创先争优融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日常工作。

三、要坚持分类指导,把握农村、街道社区、国有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长效机制建设项目,使每个党组织都建立一套群众认可、党员欢迎、易于操作、务实管用的创先争优制度。

四、要加强对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把长效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督查内容,确保建立的各项制度得到有力执行和长期坚持,使制度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今年9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河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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