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和2月26日,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乔新江同志分别对2011年全市机关党的工作和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豫发〔2012〕5号)作出重要批示:
     乔新江同志批示一:近年来,我市机关党的工作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市直工委和三个县(区)直工委受到省直党委表彰,实属不易。谨代表市委表示祝贺,并向全市机关党务工作者表示感谢和慰问!希再接再厉。
乔新江同志批示二:祝贺!希继续重视和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研究,用理论成果指导党建工作实践。
乔新江同志批示三:省委5号文件很重要,要认真贯彻落实。请市直工委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向市委常委会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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