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严把选人关,从县直机关单位中优选18名政策理论水平高、党务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优秀年轻党员干部作为党建特派员到基层一线,代表县委督导、协助各乡镇(街道)开展党建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党建“无人抓、不会抓、抓不实”的问题,实现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全面提升。
“育”:加强对党建特派员的岗前培训,由县处级领导亲自授课,明确党建特派员的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同时,定期组织业务能力培训,增强党建特派员的党建业务知识和基层工作能力。2018年以来,县委针对党建特派员开展的各类培训累计10余次。
“管”:县委组织部对党建特派员进行直接管理,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党建特派员工作例会,了解特派员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制定下发了《基层党建特派员工作条例》,要求党建特派员必须坚持记工作日志,每月到乡镇(街道)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对村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督查不少于2次,坚持周汇报、月总结的工作制度。
“考”:乡镇党委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行日常考勤、走访督查制度,动态掌握党建特派员的工作情况。组织部加强考核激励,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党建特派员,“召回”并重新选派,同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2018年以来,全县共有4名党建特派员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提拔重用,1名因履职不到位被召回。
“用”:县委组织部根据全县工作实际制定党建特派员工作清单,要求特派员严格按照清单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党建特派员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基层党建工作谋划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党建特派员制度实施以来,全县295名村党组织书记的履职能力得到大幅提升,行政村党组织的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全县19997名贫困人口脱贫、24个贫困村出列,实现了把党建优势转化为脱贫优势、发展优势,推动了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打通了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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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子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