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浉河区着力提高村级党组织脱贫攻坚“造血功能”,通过把好立项关、保障关、效益关,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面覆盖、稳步受益。

       联动评审,把好“立项关”。建立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级论证、区级评审的程序,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联审把关。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10个相关职能单位,成立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评审小组,先后召开评审会7场次,通过项目陈述、现场答辩等方式,对申报财政资金扶持的集体经济项目总体思路、产业优势、项目运行及预期收益进行详细了解,从项目可行性、投入产出比、保值增值率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评定,并对方案编制和村级项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评审通过后,方可立项实施,有效提高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科学性。

       资金扶持,把好“保障关”。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按照区级试点村每村50万元、非试点贫困村每村30万元、非贫困村每村20万元的标准,对全区158个村级集体经济进行资金扶持,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印发《浉河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实行报账式管理,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跟踪指导,把好“效益关”。乡镇每季度向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发挥效益情况,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定期对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风险防控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明确贫困村集体经济年均收益原则上不得低于财政资金投入的8%,非贫困村年收益不低于2万元,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目前,已有43个村通过发展实体经济实现增收,115个村依托入股分红实现增收,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累计达到600余万元。

(责编 :屈子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