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正风肃纪,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4月3日下午,市委老干部局召开清明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对清明节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纪律要求。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副处级纪检员王涛出席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局机关纪委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局长胡旭辉主持。

  会上,胡旭辉同志首先宣读了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信纪通〔2020〕6号),并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要在疫情防控时期、清明节时间节点上,压实责任,严格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党性操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带班值班等工作,严守党纪党规,不越底线,过一个文明安全、廉洁清正的清明节。

  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副处级纪检员王涛同志传达学习了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的通知》,并就假期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强调,一要认真传达学习。节前,各单位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名同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清明期间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二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工作的安排部署。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严守纪律规矩,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以通报的四起典型问题为戒,做好公车管理、财务报销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局机关纪委要严格落实党内制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的《通知》要求,相关工作情况及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汇报,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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